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

媒體的亂象,觀眾的責任

拜網路發達之賜,現在的記者不需要像以前一樣,需要上山下海的跑新聞。
(當然,社會新聞或是災難新聞還是有需要的!)

特別是一些非社會、災難新聞的記者,例如:娛樂記者。
平常只要多關注藝人的微博、部落格、官方網站、粉絲團等,一點點風吹草動,就可以寫出一大篇文章,而且大都沒有訪問當事人,只擷取網路上的文字,就算完成一則新聞。
平面記者還真好幹。



此時,電視台記者比較辛苦,還要想辦法去拍一些網站、微博的畫面,再不夠就剪一些以前的資料畫面,配上記者的口語報導,一篇新聞就完成。

在新聞學理上,新聞報導必須做到平衡報導。
也就是需要找到當事人,進行議題的說明與回應。
但現在最常見的是一句話帶過:「目前尚未取得XXX的聯繫,故無法得知目前看法。」
這樣也行?

你可以說我一竿子打翻一船人,我相信還是有認真的記者,認真的跑新聞,寫稿子、採訪。
但是,閱聽人如果喜歡看就算了,如果剛好議題是艱澀或是冷議題時。
請問,這些記者的老闆們還會讓這些可能導致「收視率、收聽率、收看率」降低的新聞出現嗎?

所以我們不能怪媒體獨大!
我們不能怪媒體一昧報著腥羶色的新聞!
我們不能怪媒體....

因為這一切的一切,都是因為閱聽人允許他們走向這條路。


好在,我研究所畢業時,沒有繼續選擇傳播業走~~
不然我一定會被淹沒在洪流中,不然就是一個沒人要的個體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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